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考察并主持召开新时代推动西部大开发座谈会纪实
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 加强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踔厉奋发新征程 | “人工智能+”加出发展新动能

山西垣曲县检察官张立宙救人不留名传为佳话

发布时间:2012-01-05  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字体大小[ ]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人民服务是不分时间和地点的。遇到这种情况,我相信垣曲县所有的政法干警都会上前救人。”2011年12月31日,记者来到垣曲县见到了张立宙,他对记者说的这番话令人印象深刻。

被救者向张立宙(右)送来锦旗。    本报记者郭超美摄

  2012年元旦假期期间,一个检察官救人后不留名的故事,在山西省垣曲县老百姓中流传。 

  这名检察官在高速路上救下两名遭遇车祸的受伤群众却没有留下任何有关自己的身份信息,直到被救者不远千里寻找救命恩人,才知道他叫张立宙,是垣曲县检察院纪检组书记。 

  “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要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为人民服务是不分时间和地点的。遇到这种情况,我相信垣曲县所有的政法干警都会上前救人。”2011年12月31日,记者来到垣曲县见到了张立宙,他对记者说的这番话令人印象深刻。

  检察官高速路上救人不留名 

  “不要担心我的伤口,我要和记者说说张立宙救我们的事。”2011年12月31日晚上七点半,记者见到了被救者之一的谢建斌。谢建斌在事故中右手骨折,不久前刚做过二次手术,眼下还打着石膏缠着绷带。听说记者来到垣曲县采访张立宙,他坚持坐了三个多小时的大巴,从老家陕西省铜川市赶到了垣曲县。 

  借着谢建斌的回忆,一场不幸的交通事故和一个暖人的救助故事情景重现。 

  2011年8月20日,大雨。谢建斌和老板杨礼增开车行驶在东济高速上。行至垣曲路段时,受恶劣天气影响,轿车发生单方面严重交通事故。“车子把高速路护栏的立柱撞塌了五六根,安全气囊没能打开。我头部严重受伤,血流不止,右胳膊也不能动弹。杨礼增胸部和方向盘相撞,内伤严重,头皮也流着血。我们两个人当时就感到有些昏迷了。”在交管部门提供的事故现场照片上,记者看到轿车左前轮已经脱离车身,滚落在车子左后方,车头部分被撞扁了一大半。 

  谢建斌说,趁着还有些清醒,他拨打了“110”,可惜电话刚接通手机就没电了。此时,谢建斌和杨礼增本能地离开了轿车。受撞击影响,离开轿车的杨礼增意识变得模糊,只能一动不动地坐在高速路面上。谢建斌则坚持向路过的司机招手求助。“我招手有20多分钟,前后路过大约有20辆车,有减速观望的,但没有一辆车停下来,哪怕是帮我们打一个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谢建斌说,剧烈的疼痛和无助的心情难以用言语表达。 

  就在谢建斌他们几乎陷入绝望的时候,一辆海马私家车减速停在了他们身边,从车上下来的正是张立宙。“流血太多,我意识也开始模糊了,记得他问了几句话,打了‘110’和‘120’,接着就把我和杨礼增扶上他的车了。当时我的心就踏实了,觉得有救了。”谢建斌告诉记者,在车上,他依稀记得张立宙不停地和他们说话,“现在想来,他是怕我们昏睡过去。我们在车上问过他叫什么名字,在哪个单位上班,但他没有说。” 

  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张立宙载着谢建斌和杨礼增开车到高速路出口时,迎面碰上了前来救人的“120”急救车。“当时张立宙和医护人员把我们两个人转移到了救护车上,直接送到了垣曲县人民医院,张立宙没有上救护车,一个人离开了。他始终没有告诉我们叫什么名字。”谢建斌回忆说。 

  由于赢得了宝贵的急救时间,谢建斌和杨礼增都得到了及时治疗,没有生命危险。 

  被救者不远千里寻找恩人 

  若不是谢建斌和杨礼增执意想找出自己的救命恩人,张立宙救人一事可能会成为永远的秘密。 

  谢建斌告诉记者,考虑到医疗条件,他和杨礼增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二天就转院离开了垣曲县。在治疗的这段日子里,他们始终惦记着高速路上的救命恩人,一致决定要找到这位好心人,好好感谢一番。 

  2011年12月22日,基本康复的杨礼增带着尚在治疗中的谢建斌的委托,专程从老家河南省新乡市来到垣曲县委宣传部,请宣传部工作人员帮忙寻找救命恩人,垣曲县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姚海鹏接待了杨礼增。 

  姚海鹏告诉记者,当时杨礼增想通过宣传部找到电视台做一则寻人启事,“我们想到可以通过‘110’找到当天的报警电话号码,找到电话号码就找到了人”。就这样,在“110”的协助下,姚海鹏顺利找到了报警电话号码。“拨通电话才确定了当天救人的是张立宙。” 

  姚海鹏回忆说,找到了张立宙,杨礼增十分激动,“不停地问我们应该送些什么”,然而张立宙却在电话里坚持不见面,“一个劲地说,这是分内事,不值得一提。”在杨礼增的一再坚持下,张立宙最终同意和杨礼增见面。 

  四个月后,当第一次清醒地见到自己的救命恩人时,杨礼增感慨万千,送上了一面写有“临危相助,人间大义”的锦旗和一束美丽的鲜花。闻讯赶来的垣曲县电视台记录下了这一珍贵画面。电视台存档的视频资料显示,送上锦旗的那一刻,杨礼增紧紧地握住了张立宙的手,久久没有放开。 

  垣曲县检察院检察长钱如山告诉记者,若不是杨礼增把锦旗送到了检察院,他们根本不知道张立宙曾经救过人,“从来没听他提起过”。 

  采访中,记者提出请张立宙讲述当天的救人经过,他却显得十分不好意思,微笑地摇摇头说:“救人是分内事,不值得一提,换成别人都会这样做,何况我还是一名政法干警呢。” 

  原来,事发当天为周六,张立宙开着私家车前往老家看望母亲,行驶途中看到了这起交通事故。“看见两个人满脸是血,一个人坐在地上,一个人在招手,就赶忙停车,先看看情况。”张立宙说,下车后,发现两人伤情严重,交谈已经有些困难,他的第一反应是先打“110”和“120”,然后想办法尽快把他们送到医院。 

  事故发生点距离下一个高速路出口有20多里路,出去后是个村庄;最近的出口即上官高速口不到三里路,直接通向县城,但却需要逆行。扶上两名伤者上车后,张立宙盘算着如何才能在最短的时间把他们送到医院。此时,张立宙接到了高速交警回拨过来的电话:“我马上在电话里申请能否逆行送出伤者,得到了交管部门的同意和支持。”就这样,在交管部门“打着双闪、严格控制好速度”的要求下,张立宙冒雨逆行在高速路上,为受伤群众争取急救时间。当逆行至上官高速口时,“120”急救车也已赶到。“把他们送上急救车就放心了,我继续上高速去母亲家了。” 

  事后,张立宙没有对外人提过救人一事,只对自己9岁的小女儿说到过。“爸爸,你太厉害了!”这是女儿对张立宙救人一事的评价。对于女儿的褒奖,张立宙说:“听了后心里还挺热乎。应该多做好事。” 

  令张立宙没想到的是,杨礼增和谢建斌在时隔四个月后苦心找到了他。张立宙救人不留名一事,也在垣曲县传开。 

  社会需要这样的检察官 

  在垣曲县采访的一天一夜,记者深切地感受到,张立宙救人不留名,犹如一股暖流,令人在寒冷的冬天倍感温暖。

  由于张立宙的坚持,杨礼增没能送出他的礼——两条芙蓉王香烟。回到老家的杨礼增总觉得没把自己所受到的感动表达透彻,于是决定把自己的被救经历写成帖子,发到网上,让更多的人感受到社会的美好和检察干警的无私。 

  杨礼增的想法得到了谢建斌的支持。2011年12月28日至29日,杨礼增和谢建斌分别在新华网、天涯社区、百度垣曲吧以《风雨交加横遇车祸血溅高速路,大义检察纪检干部舍身救我》、《百日苦苦寻找救命恩人终于如愿》、《对张立宙同志以及社会爱心人士的感激和尊重》为题发布了网帖。 

  杨礼增在帖子里表示,自己听说过“小悦悦”事件,听说过被救家属面对救命恩人说出“如果不是你干的,你会那么好心”的话而让救人者委屈落泪的事情,这些事件让社会变得冷漠,让人不敢轻易献出爱心,“如果(我)自己在路上碰到这种事(路遇伤者)首先(想到的)是害怕惹上麻烦。但当自己真正需要救助的时候,又是多么渴望不假思索的爱心和援手啊”,所以十分“感激和尊敬救我们的恩人,他的爱心和救助行为就像濒临灭绝的大熊猫一样珍贵”。 

  网帖很快就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特别是在垣曲吧,大家纷纷留言评价:张立宙——垣曲的骄傲,山西的骄傲,冷漠社会的一团火;好样的,大家要向你学习,少一些冷漠,多一些关怀;多一份关怀,多一份爱,这个冬天不再冷…… 

  谢建斌更是决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张立宙的救命之恩。作为一名有着50余万里驾车经验的老司机,谢建斌开车跑在高速路上没少见他人的交通事故,他告诉记者,以后一定要像张立宙一样,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为了救我们,张立宙在高速路上逆行,这十分危险。为了素不相识的人不顾个人安危,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没有其他的感谢方式,我只能以实际行动把这种舍己救人的精神发扬光大。” 

  而在垣曲县委宣传部部长裴斌虎看来,张立宙救人不留名,被救者感恩图报,对弘扬社会正气有着积极的引导作用,于是请县电视台制作了专题片,在全县范围播放,“希望出现更多的张立宙”。 

  正是专题片的播放,张立宙救人一事引起了垣曲县老百姓的热议。垣曲县新城社区居民王心洋告诉记者,张立宙做了好事不留名,面对被救者的感谢很谦虚,充分体现了他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的良好职业素养。垣曲县出租车司机高选平则连说张立宙为垣曲人民增光添彩,“是一名称职的人民检察官”,值得大家学习。山西省人大代表、垣曲县教育局局长王小远说,受经济浪潮冲击,当今社会活雷锋少了,张立宙能对素不相识的人出手相救并且不留姓名,真正做到了为人民群众服务。山西省人大代表、垣曲县环保局总工程师梁淑娟表示,张立宙救人不留名,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强队伍建设,培养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官。

  作者:徐盈雁 马倩如 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公众传媒摘编:张前进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通胡大街78号(京贸中心)二层15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